天理不容
tiān lǐ bù róng ㄊㄧㄢ ㄌㄧˇ ㄅㄨˋ ㄖㄨㄥˊ
天理:天道;容: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~,人心不服。 ◎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十二回
天理:天道;容: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~,人心不服。 ◎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十二回
天理不容 解释:
天意不能原谅。指坏事做尽,必遭天谴。《初刻拍案惊奇.卷二》:「天理不容,自然败露。」《东周列国志.第四二回》:「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天理不容,人心不服。」也作「天理难容」。
天理不容 详细解释:
天理不容
【解释】天理:天道;容: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【出处】元·无名氏《朱砂担》第四折:“才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
【示例】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~,人心不服。 ◎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十二回